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新闻中心

News

南阳法院:多部门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4-03-30 01:12:14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如何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回答的问题。

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交警”的目标,南阳法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得到群众认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让司法更加公平地服务人民群众。

南召苑:

多部门协作,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7月13日,南召县人民法院马石坪审判庭、马石坪乡政府、马石坪乡司法所等部门联合现场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管辖权。 稳定下来。

1999年,为了巩固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马市坪乡某村村委会与村里村民辛某协商,将辛某承包的80亩坡耕地改造成一片连续的药用森林药用林收益对外承包时,双方曾于2005年和2018年两次就承包收益的分成比例达成一致。后来,由于无人承包土地,效益不好,双方就因收入问题发生冲突。 经过镇政府、信访等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后,7月13日,多部门调解工作组在马石坪法院召开会议。 进行调解。

调解工作开始前,调解工作组成员提前到达,分析双方矛盾纠纷,确定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工作组成员从不同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辅导,为双方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 经过充分的法律解释、沟通协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持续多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防城法院:

“法院+妇联”

多元化协作化解家庭纠纷

7月12日上午,防城县人民法院携手县妇联,充分发挥“法院+妇联”调解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来,该女子与该男子于2013年10月结婚后同居,2019年10月9日登记结婚,并于2019年10月28日生下一名男孩,姓王。随后,女子起诉男子要求赔偿。防城法院以两人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吵架、男方实施家庭暴力为由,请求离婚。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支付赡养费。 原男子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化解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注意什么_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怎样化解_化解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怎么做

民事一庭庭长曹天祥接案后审查案件,发现该女子已再婚,并生下一名女孩。 女子与前夫离婚后,女孩被命由女子抚养,现在与男子住在一起。 后来,由于该女子生了一个男孩,王某接受了手术,现在不孕,所以该女子坚持抚养儿子。 这个男人正处于他的第一次婚姻中。 他明确表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同意离婚,并坚持抚养儿子。 双方处于严重对立状态。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曹天祥法官决定采用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县妇联合作,邀请妇联特邀调解员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组成“调解小组”。 ” 调解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得到保护。 人民利益最大化。 调解过程中,男女双方态度坚定,同意离婚。 然而,他们在儿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仍存在争执。 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矛盾,法院和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分开。 调解。

曹天祥法官对王某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并从子女成长、人际关系、事务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调解员王红禄从妇女维权的角度向女子解释了调解的意图,并试图通过女子抚养两个孩子的压力、如何与家庭和谐相处、人生选择等方式说服当事人。 心理咨询师运用认知疗法、情绪疗法等心理学理论为客户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客户放下包袱,打开心扉。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三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和清晰的法律解读,男女之间的对立情绪逐渐减弱。 男子当场向女子承认自己实施了家庭暴力,双方协商解决。 结婚后,达成调解协议。 原被告离婚,儿子由丈夫王某抚养。 女方没有支付赡养费。 原夫婚后购买的财产归儿子所有。

本案中,防城法院采用“法院+妇联”调解模式,将妇联的灵活调解与法院的刚性审理有机结合起来,拓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方式和途径,积极推动婚姻家庭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着力提高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社旗苑:

“一整多解”七起案件结案

拨开云雾看“心结”

化解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注意什么_化解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怎么做_夫妻矛盾激化应该怎样化解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行政纠纷协调解决中心成功化解7起行政纠纷案件。 通过调解员的法律解释,双方顺利达成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这7起案件是社旗法院行政纠纷协调解决中心成立以来首例运用诉前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案例。 体现了诉前调解机制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的优势,为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打开了局面。 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011年10月,社旗县某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启动。 某镇政府拆除了李某、周某等7人位于该路段的房屋及附着物。 李、周等七个人为大家搭建了一个小家。 ,支持政府工作,带头拆迁。 双方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了补偿标准,并约定“今后本拆迁项目补偿标准如有变化,按新标准补偿”。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后来,由于其他原因,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一直停滞不前。 直到2020年6月,该项目才重新启动,某镇政府实施了新的补偿标准。 李某、周某等七人得知后表达了担忧。 此次,要求某镇政府按照新标准补足补偿差额,但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李某、周某等7人遂向某镇提起诉讼。法庭。

案件受理后,经双方同意,将案件移送行政争议协调解决中心调解。 依托行政纠纷协调解决中心,调解员针对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等进行深入研判,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沟通并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望。 从实际出发,妥善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 社旗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出具了行政调解书,并司法确认了双方的调解协议。 成功化解行政纠纷案件7起。 本案的成功解决,充分体现了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化解纠纷的功能,得到了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工作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

抖音账号

1.打开抖音,搜索天平南洋

搜索